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4篇

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4篇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  聚焦“两统一”聚力新使命奋力谱写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南通市自然资源局  今年来,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4篇,供大家参考。

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4篇

篇一: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

  聚焦“两统一”聚力新使命奋力谱写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南通市自然资源局

  今年来,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积极进取、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奋力开创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为积极构建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推动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一、围绕中心大局,立足使命担当,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开局良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聚焦精细保护,有效促进美丽南通建设高质量积极探索“责任+激励、行政+市场”“双+”资源保护机制。今年来,全市共验收占补平衡项目601个,新增耕地1.18万亩;增减挂钩项目2231个,新增农用地2.09万亩;工矿废弃地项目45个,新增农用地0.25万亩,“旱改水”试点项目50个,新增水田指标0.2万亩。全市成片造林3.65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28万亩,培育珍贵用材树种194.9万株。长江北岸生态林省下达南通任务2520亩,完成6626亩,上级实地调研时,给予“力度空前、造林震撼”的高度肯定。加强林业项目培育和指导,江苏城中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被省推荐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今年,我市成功入围“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南通洲际绿博园获得“森林体验国家重点建设基地”(全国共57家)、首批国家“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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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26家)。(二)聚焦精准保障,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特大项目落地落实年”决策部署,充

  分发挥空间指标要素支撑作用,保持“重保优供”的快节奏。牵头召开三次市区自然资源联席会议,研究并成功挂牌政田码头等重点工业项目和中创区超高商业综合体项目用地。开展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性修改,获批面积2万亩。深化推进《南通城市双修专项规划》《南通概念性总体城市设计》《南通城市西部滨江地区城市设计》《南通市新城区规划实施评估》等编制工作。积极对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唐闸历史街区渡口巷、复兴巷保护修缮工程成功入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示范项目。城南别业、唐闸大达内河轮船公司旧址获批第八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三)聚焦精明调控,有效促进资源要素配置高质量坚持“亩产论英雄”的资源配置导向和存量用地为主的土地供应结构。会同相关部门对主城区范围内涉及重要交通道路沿线、重要交通节点的低效用地(含工业仓储等)、城中村、危旧房及环境脏乱差的地块开展全覆盖调查摸底,牵头拟定改造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形成专项汇报。会同各地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构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情况调查摸底,梳理归纳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积极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按照“稳定市场供需,增加有效供给”原则供应土地。(四)聚焦精进要求,有效促进法治资源建设高质量开展集中整治省委巡视省厅整改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百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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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扎实做好风景名胜区内违建“别墅”清理排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研究出台《南通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五)聚焦精心服务,有效促进“国土保姆绘通自然”品牌高质量

  深入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创新推进“线上登记”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各地积极对标迎接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考核,其中不动产交易登记指标得分全省领先,获通报表彰。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举办全市首期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组织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和6.25宣传活动。牵头部级课题“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保险制度”研究。局领导积极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民生专列”,对咨询和投诉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充分发挥城博馆爱国主义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示范活动基地的宣教功能,接待服务通师一附、启秀中学等20余支未成年人参观团体,总参观人数达千余人;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儿童“特技回旋机”课程、首届少儿英语口语比赛、“关爱贫困儿童、点燃希望之光”爱心集市等多项公益活动。

  (六)聚焦精湛业务,有效促进基础工作高质量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充分发挥如东全国“三调”先行试点经验,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各项调查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处置2·11军山崩塌地质运动,启动了剑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利用北斗卫星建立地质灾害重大隐患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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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大力推进城市地质调查,完成3个专题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查验收,成果等级被定为“优秀”。完善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网络,全面开展枯水期地下水监测工作。开展市区地面沉降高程框架网基岩标建设,建设质量被评为“优”,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高精度沉降监测。推进滨海盐碱地水旱改良省级矿地融合试点。制定出台《加强行业管理,推进南通测绘地理信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被部培训中心列为注册测绘师培训范畴。在全省率先编制全市域大比例尺地形图。一次性通过南通城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其经验被举荐给中国测绘研究院并得到高度肯定。更新完善海洋减灾辅助决策系统,及时提供防范风暴潮、海浪、怪潮等决策建议和应急工作指导,全省海洋灾害应急演练观摩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七)聚焦精神风貌,有效促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制定党建领导责任制清单,出台《2019年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等文件,开展支部台账自查互查,指导督促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市局被市委命名为“南通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机关党委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被推荐为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蹄疾步稳推进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1+3+1”模式,制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递交全面从严治党承诺书。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丰富廉政教育活动,抓细做实“四个一”日常教育、“五个前”节点教育工程,开展“5·10”思廉日活动,举办首届廉洁书画摄影比赛。扎实推进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治理“慢落实、伪落实、浅落实、空落实”等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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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作风建设交叉督查,注重抓早抓小,提升作风效能。二、聚焦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以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决心

  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积极构建“多规合一”空间机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方位构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纲领、

  各类专项规划为支撑、详细规划为实施操作依据的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深化《南通·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战略规划》的规划研究。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公布为契机,推动通州湾出海通道建设、产业港口城市规划编制上报。加强区域交流协作,推进《东平-海永-启隆跨行政区城镇圈协同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与崇明岛走融合发展的道路,构建跨区域规划协调机制及长江岸线生态保护机制试点示范

  (二)积极构建“双+”保护机制着力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深化开展耕地保护“十百千”工程,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积极拓展占补平衡指标来源。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切实加强项目中客土使用监管。。组织开展长江北岸生态林建设工程、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等。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至年底,全市新建改造各类公园绿地12个,建设森林城镇10个,绿化示范村66个。(三)积极构建“资源配置”统筹机制聚焦“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年”,优化规划计划指标分配,发挥计划的整体把控、重点保障和分类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发展成本等政策措施,提升自然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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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对接服务通州湾绿色精品钢基地和新出海口等重特大用海项目报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规划条件研究机制、规范高效的土地出让组织审核机制、精准有效的土地招商机制和全程优质的土地出让服务机制。

  (四)积极构建“节约优先”挖潜机制落实“亩产论英雄”的综合评价机制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引导土地供应精准投放。探索“严把准入门槛+产业发展协议+绩效综合评估”的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新模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产业用地政策,鼓励工业企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推行“空间换地”,研究建立地上、地表、地下空间有效衔接、综合开发的机制。坚持“以用为先”原则,大力度推进全市征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五)积极构建“法治资源”建设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探索构建统一的违法行为监测预警机制和综合执法监管体系。针对卫片图斑排查出的违法用地用海项目,抓紧查处整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按照部、省厅相关要求同步实施“增违挂钩”制度,对卫片执法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采取“挂账销号”。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积极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网格化建设,积极推广普及以“落实五责、畅通五路、调控五量”为主要内容的“三五工作”试点成果。(六)积极构建“以民为本”管理机制坚持“宁要数据的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的调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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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扎实推进“三调”驻点攻坚工作。全面清理整合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建立标准统一、时序清晰、关联准确、信息完整的数据库。重特大项目办理登记时,开启“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式”登记审查模式,按项目需求提供“延时加班服务”“证件寄送”“微信、支付宝支付”等特色服务。组织实施好南通滨海盐碱地水旱改良省级矿地融合示范项目。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实现连续18年地质灾害零伤亡。深化智慧南通时空信息云平台项目建设。组织正射影像图制作、三等水准复测等基础测绘,全面完成全市主要要素地形图编制工作,启动高程等地形图要素测绘方法研究。扎实开展海洋预报服务,积极推进我市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推动县(市、区)1:10000海洋灾害区划工作试点。

  (七)积极构建“风清气正”政治机制开展“讲政治、勇担当、走在前”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以“歌唱祖国”为主题,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活动、建国70周年活动。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压实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党建的第一责任。实施“品牌向名牌”行动,“国土保姆绘通自然”力争创成全市首批“党建名牌”;推动形成“一局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和“四凡四必”“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加强对干部任后跟踪考察管理,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1+3+1”模式。开展“2019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从严治党、综合管理、业务管理、办事服务流程、基层所管理等各类制度、规范。组织开展算好廉政账、作风建设区域交叉督查等活动,通过正面引导、案例警示、抽查考问相结合等途径,强化日常性提醒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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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键性警示。不折不扣抓好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一件不落抓好巡视巡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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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一)提高站位,主动认领问题。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全盘接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对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梳理和剖析,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二)聚焦反馈问题,着力落实整改。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三)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整改长效化。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根源上着手解决,形成长效机制。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1.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专题学习相关制度。二是加强理论学习。2.落实上级关于加快园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实施“工业强州”战略意识不强、站位不高,统筹谋划相对较弱。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二是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推

  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深化贯彻落实省、州、县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人员队伍整合,着力加大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力度。

  (二)紧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方面1.业务工作没有齐抓共管、统筹兼顾,仍存在“两张皮”现象。(1)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经开区工作制度建设。二是认真抓好制度执行。(2)集体生活不严肃,班子自身建设与经开区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还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经开区工作制度建设。二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组织生活。(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经济开发区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的修改完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发言严格按照“末位制”来开展。(4)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二是认真执行学习制度。(5)非公有制企业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经济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工作计划。二是加大企业督导服务,跟踪培养积极分子。

  2.工作落实不够有力。(1)廉政责任制工作抓得不实。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xx次,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已经重新行文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负责廉政建设的分管同志,具体抓廉政建设工作。三是2021年x月xx日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经开区廉政建设事宜。四是印发了《关于印发《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并按工作计划抓好廉政建设工作。五是按要求对2021年被处分的一名同志开展“一案一整改”。(2)“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力度不够,制度形同虚设。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了履职纪实台账。二是常态化开展约谈工作,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提醒。(3)产业扶贫不够有力,就业渠道相对较少。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助推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了经济开发区劳动力资源库。(三)紧盯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落实情况方面1.经开区(园区)规划布局与功能定位不符,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与省州要求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省州汇报经开区区位调整事宜。二是经济开发区根据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确定首位产业为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三是结合调整优化后的功能定位,坚持招大引强和龙头企业带动,制定

  了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2.土地规划布局缺乏前瞻性,少批多供、未批先征较为突出。(1)规划和布局不尽合理、科学。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经开区受我省土地政策限制的实际情况,启动

  了经开区调区申报程序。二是经开区结合用地情况对经开区的功能布局重新优化。

  (2)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整改情况:一是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已制定经开区项目准入制度。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三是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并跟踪做好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四)紧盯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1.对省级综合考评通报情况重视不够,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了企业服务工作方案。二是编制了《经济开发区储备项目表》,加快完善相对成熟的储备项目手续,积极对外融资。三是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努力在产值上培养新增量。2.对上级环保督察、经开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经开区污水依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经开区污水管网铺设长度xx.x千米,经开区污水实现全面收集。三是污水处理

  厂整改材料于20xx年xx月xx日将纸质及电子档材料上报州级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级销号。四是已完成《经开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三、巡察整改下步努力方向一是端正态度,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自觉把“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扛起巡察整改的责任。二是聚焦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聚焦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将认真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性原因。三是跟踪督办,推动整改长效化。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握紧纪律尺子,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巡察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一律追责问责。

  

  

篇三: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

  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为认真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全面整改到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11号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全面整改到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11号),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耕地保护管理水平为核心,以全面整改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抓手,全面提升依法管地用地工作能力水平。二、整改目标聚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的严重违法违规、土地卫片执法不严、需加强监管和规范三个方面问题,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健全完善规划管控、耕地保护、用途管制、节约利用、执法监察等制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倾向性、

  普遍性、反复性问题,使依法管地意识更加牢固,土地管理秩序更加规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更强。

  三、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一)强化措施,按期保质完成问题的整改1.违规将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问题反馈问题:违规将坡度2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688亩纳入退耕还林范围。整改措施:(1)对违规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梳理,能够恢复耕种的立即恢复耕种;不能恢复耕种的,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清理工作中进行清理,并按照要求进行补划,确保自治区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严格落实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要求,不得擅自将永久基本农田和已实施坡改梯耕地纳入退耕范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不严,变相扩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反馈问题:发现已批准的3个批次520.29亩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时调入有条件建设区167.92亩、限制和禁止建设区共352.37亩。整改措施:(1)认真对照督察反馈问题,逐批次逐图斑核实土地规利等具体情况,明确责任,查漏补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认真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对“大棚房”另案处理问题整改督导推动不力,总体进展缓慢反馈问题: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现另案处理问题1475宗7985亩。督察组实地抽查201宗4305亩(耕地3680亩)另案处理问题,经核查发现114宗2461亩(耕地1850亩)未整改到位,分别占抽查问题的56.72%、57.16%。其中,涉及**县13宗117.00亩(耕地115.73亩)。整改措施:(1)分清情况、分类处置、建立台账,加快违法用地拆除复垦,完善用地手续,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2)加强对“大棚房”另案处理问题整改的督导力度,列出问题台账,及时跟踪通报整改进度(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3)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提高依法用地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举一反三,摸排整改在其它市县发现的同类问题1.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景观问题突出

  反馈问题:2014年以来沿黄河平原地区11个县(市、区)30个挖湖造景、建设绿化景观项目,占地面积19368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5005亩,主要集中在银川市和中卫市,其他市、县(区)也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摸排2014年以来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景观项目,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抓紧开展整改工作。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依法立案查处,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确保查处到位(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2020年4月底前完成摸排,同步开展整改,2020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在沟渠改造、设施农业、公园绿化等项目立项、实施等方面严格审核,强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限制挖湖造景、景观水系、绿化景观工程占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营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及其他毁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时限:202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耕地占补平衡存在占优补劣和补充耕地项目实施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问题:中卫市、中宁县和永宁县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新增耕地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严格补充耕地项目

  立项、实施、验收、入库和后期管护,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达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2)持续开展补充耕地项目核查工作,对全县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全面核查,对补充耕地不实、质量不达标的,抓紧整改,确保补充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不严,违法占地查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反馈问题:抽查银川市2017年已结案的违法用地213宗,发现130宗未依法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对历年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清查,该立案的立案,该拆除复垦的拆除复垦,该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加强用地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2020年4月底前)。4.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不实的问题反馈问题:吴忠市、中卫市、永宁县、贺兰县和灵武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实1168亩;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闲置土地处置不实(开工不到位或延期开工到期仍未开工)25宗2452亩。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宁东管委会、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隆德县招商引资项目造成闲置土地9906亩。整改措施:(1)对闲置土地处置中存在的开工不到位、延期开工

  到期仍未开工等土地闲置问题,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明确责任,加大处置整改力度,督促尽快开工建设,对确实无法开工的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海兴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扶贫办、宗教局、海城街道办;整改时限:2020年4月底前)

  (2)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建立处置工作台账,采取检查指导、公开通报等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处置到位(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5.2018年例行督察整改组织推动不力的问题反馈问题:2018年督察意见书反馈的5方面156宗问题,涉及土地面积9711亩。经核查,整改不到位问题77宗、面积5567亩,不到位宗数和面积分别占49.36%、57.32%。整改措施:(1)对历年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汇总,逐类逐项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一宗销号一宗,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2)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整改时限:长期坚持)6.关于卫片执法数据上报不实问题反馈问题:督察发现部分市、县(区)土地卫片执法上报数据不实,督察组抽查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的7个县(区)819个图斑面积12917.7亩,发现截至2019年9月2日,仍有25个应纳入未

  纳入违法图斑面积711.76亩,其中耕地313.01亩。另外,发现个别地方临时用地管理不规范,违规审批临时用地,降低违法比例。

  整改措施:(1)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严格审核,抓紧进行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2)对符合边建边报批、生态移民和危窑危房改造等项目的,抓紧组织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贫办;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3)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严禁超出临时用地范围审批临时用地,不得将永久性建设用地按临对用地审批,确保临时用地到期后复垦到位(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7.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反馈问题:通过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项目用地情况抽查,发现3个重点项目未批先建,占地850亩,其中耕地159亩、永久基本农田125亩。整改措施:对目前已建设的国家或自治区级重点项目抓紧进行排查,严格审核把关,对违法的坚决立案查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成立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整改工作。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对口副主任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

  (二)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县政府办公室和自然资源局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强化督查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推诿扯皮、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影响全县整改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坚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要以此次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反思、深挖根源,深刻剖析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快建立和完善规划管控、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执法监管等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共性和深层次问题,避免反馈问题屡查屡犯、屡纠不改,全面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推动全县土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四: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体系建设,夯实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中的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方案所称动态巡查,是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单位)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全面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二、工作任务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负直接责任。年初要制定动态巡查计划,实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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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职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报告准确、制止有效、查处到位”。

  三、职责分工各单位是动态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行政处罚及实施强制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因建设办和胜利办未设立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其辖区(主城区)内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暂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伍负责。(一)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以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3.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6.在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7.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二)动态巡查工作实行巡查台账登记制度。巡查台账应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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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

  (三)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各单位要根据案情依法及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整治整改力度,把违法行为处理在违法建筑形成之前;对已形成的违法建筑未实际使用,可拆除复耕的,由各单位组织拆除复耕到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确需占用的,查处到位后督促违法当事人补办用地手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在取得批准手续之前严禁复工违法建设。

  (四)各单位动态巡查工作实行抄告制度。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组织立案查处或指导查处。抄告要及时全面,内容包括违法主体、违法时间、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实际用途等相关情况。

  (五)各单位负责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工作。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到用地竣工验收期间,按照合同或决定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用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将相关监管材料、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监管系统,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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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通报市自然资源局。(六)各单位负责对辖区内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规模较小

  的违法用地及违反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于已形成违法事实,且案情较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及时交由市自然资源局查处。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护耕地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坚定“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的现实检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二)强化巡查,注重效果各单位要加大动态巡察工作力度,坚持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有效遏制新增,积极处理历史违法,尽快消除违法状态。(三)夯实责任,严肃纪律要层层建立包保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动态巡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动态巡查工作布置、开展不到位,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较多的;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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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或者未有效制止的;4.发现违法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的;5.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6.填写巡查台账时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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