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集)支部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问题清单【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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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合集)支部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问题清单【精选推荐】

支部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5篇)

篇1:

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必须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

一、守纪律讲规矩必须遵循组织程序

“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这既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也是确保全党集中统一的“硬规定”,还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上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一)树立程序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意识树立了,行动才果断。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因此,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

(二)严格程序规范

程序规范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明纪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按程序办事。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党逐步建立起以党章、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议事决策、干部任用、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规范,有力推动了党内生活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这些程序规范既是严肃的纪律要求,也是推动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从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干群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来看,不少是由于程序不规范、工作不透明、办事不公开导致的。有些党员干部程序意识淡薄,遇到问题怕麻烦、图简单,热衷于“短平快”,随意简化程序,故意规避程序,该向上级报告的搞“瞒天过海”,该走组织程序的搞“化整为零”,该让群众知道的搞“暗箱操作”,这是十分有害的,必须坚决克服这样的问题,严格遵守程序规范。

二、守纪律讲规矩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这样的严格要求,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组织的培养是一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依托。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固然有个人奋斗的因素起作用,但是没有组织的关心培养,个人进步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每一名党员干部与组织都是树叶与大树、水滴与江河的关系,树叶只有在大树之上,才能焕发生机,水滴  只有融入江河,才不会蒸发。我们应该抱着一颗感恩组织的心干好工作,不要问组织能给我什么,而要多考虑自己能为组织干些什么,回报组织的培养。

(二)从心灵深处认同组织决定

当前在领导干部队伍中,的确存在着个别领导干部对组织决定不服从,或者不完全服从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面服从。有的领导干部当面说一套,背后做另一套,表里不一。二是部分服从。对己有利的就服从,没利的不用谈,典型的选择性服从。三是暂时服从。迫于当前形势压力,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四是随众服从。因为大家都服从了,如果我不服从,我就变成孤家寡人,所以只好随众了。这几种现象都严重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领导干部要树立组织意识,自觉地从内心深处去认同组织的决定,主动地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组织的决定上来。可以说,能否做到这点,是一个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要时时心中有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三)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

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这是党员个人服从组织的最集中体现。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时,一是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要抓实,再抓实。二是要有敢于担当的革命精神。当前,我国正值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和凸显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唯有具有“舍我其谁”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方能涉险扬帆。*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这些重要论述,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并认真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支部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

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重要组织纪律。

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组织建党和纪律建党。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通过了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党章,其中关于纪律的规定明确指出:“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强调,党员及下级机关对于上级机关决议不同意时,得各该党部过半数党员的同意,得对于上级机关提出抗议,但在抗议时期内,未解决以前仍须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1928年中共六大也重申:“下级党部一定要承认上级党部的决议,严守党纪,迅速且恰当的执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党的指导机关之决议”“党员对党内某一个问题,只有在相当机关对此问题的决议未通过以前可以举行争论”。

古田会议为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规定赋予了操作性很强的具体规定。1929年12月28?29日,红四军于福建上杭县古田村召开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决议强调上级机关要形成权威,并充分了解下级机关的诉求,以便根据诉求形成决议,“一成决议,便须坚决执行”。

1956年,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决议前给予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上下级组织互相沟通、充分交流,保证了决议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决议后下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了上级组织决议的权威。随后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继续强调这一组织纪律,并对其加以丰富和发展。

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与*保持高度一致所要求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党纪的明确约束。这一纪律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团结统一和政令畅通,从而使决议得以高效的贯彻,提高了中国共产党的执行力和凝聚力。

支部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领导班子方面

1、发扬民主不充分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集体领导的基本程序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班子中,有的成员存在“各管一摊”的错误思想,对其他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不能很好的参与到集体领导的工作中来。

二是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个别领导摆位不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长官意识”、“家长制”、“管家婆”、“一言堂”,班子成员不沟通,不交流。也不让群众讲话、不听群众意见、不尊重同志,不进行末尾表态。

三是民主程序形式化。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发扬民主,在大事、要事上一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虽然集体讨论,却会前做决定,民主讨论只表决不决策,走过场。有时候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做出决策,在执行时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分工不负责的现象。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

2、正确集中不得力

一是不能正确集中。有的主要领导分析、判断、综合驾驭能力不足,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决断;有的怕影响团结,

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

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

二是集体决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执行集体决策的事项上,缺乏较真精神,不愿意得罪人。集中决策时,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不反对、不批评、不抵抗,随波逐流,决策后又缺少监督及反馈,有时会出现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应付。

三是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有的重要会议无记录,会后无纪要,使决策的东西无记载,在责任追究时无依据。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纪律不够警觉。虽然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政治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积极反抗,甚至有时以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愿得罪人的心态,面对谣言的传播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是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四是监督责任不到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缺乏追踪考评机制。相关制度办法还不够完善,在制度执行上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

六是与中央和市委的政治要求有认识偏差。

2、遵守组织纪律情况:

一是缺乏组织观念,自我管理松懈,没有时刻保持积极工作状态,面对问题、难点,经常依靠上级党组织,没有独立负责的解决。

二是开展批评缺乏勇气;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四是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

五是遵守组织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

六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坚决,执行效果打折扣;

七是重要事项不请示报告等。

3、遵守廉政纪律、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不到位;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四是不按时参加廉政教育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2)、“四风”以及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不“振奋”。

二是学风不“端正”。

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

四是工作作风不“开拓”。

(4)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未落实、落实不彻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比如

1、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不深入;

2、急于求成重“显绩”,政绩观有偏差;

3、好人主义标准放松;

4、推动工作方法单一,狠抓工作落实不够;

5、调查研究贴近实际不够;

6、关心关爱干部主动性不够;

7、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形成系统检查督办机制。

8、守摊求稳激情衰退等。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事业心不强、缺乏激情;

二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

三是组织、协调、管理、统筹等能力不足,不善调动他人积极性手段;

四是业务不熟不精、解决问题能力弱;

五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六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存在的问题;

七是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差;

八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2、攻坚克难方面:

一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缺少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

二是勇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少做、不能做错”的思想;

三是存在求稳为上的观念,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瞻前顾后,甚至把不出事作为目标;

四是不敢较真碰硬,不愿攻坚克难、勇挑重担,不愿到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就推;

五是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不敢当“主攻手”。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不实。

二是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三是群众路线思想还不牢固。

四是党性修养、作风修养还不扎实。

五是组织纪律执行还不严格。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政治素养;

二是进一步认清“四风”的危害性,切实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办实事工程;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存在的问题清单篇一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重点强调了严明组织纪律问题,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我们集中组织力量,针对当前党的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组织纪律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表现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在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总体上是好的,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都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有力地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也发现,少数地方或单位在执行组织纪律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夹私货,执纪不严、执纪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避重就轻搞变通。表面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在具体操作中,阳奉阴违。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方面,有的单位“一把手”小事开大会充分听取意见,重要事开小会吸纳少数人的建议,关键事不开会独断专行。例如,某中央在渝国企分公司原总经理在任11年里,小额采购订单,按程序办理,遇到几千万上亿元的大额采购,习惯单枪匹马与对方谈判,谈好之后,再让不明就里的下属“履行手续”,公司每年10亿元的自行采购金额都以此方式处理。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目无组织、我行我素,该请示的不及时请示,该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者小事请示报告,大事就擅自作主。例如,某车管所原所长,不向上级请示报告,个人擅自决定停止某旧车市场业务办理点的工作,事后又不按工作程序移交其他领导处理。

二是监督难度大。组织纪律内涵丰富、外延宽广,有的制度群众关注度高,如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等制度;有的制度群众关注度低,如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群众关注度高的,信访举报多,易监督;关注度低的,违纪线索少,难监督。以某县为例,2013年以来共收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的信访举报23件,仅占全县群众信访举报总件数的2.4%,并且主要集中在干部选任优亲厚友、发展党员违反程序、人事考录弄虚作假等三方面,而对涉及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信访线索反映几乎为零。目前在客观上,尚存在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缺少系统性的组织纪律监督检查规章制度,介入依据不具体、措施不多等问题。在实际执纪操作上,有的组织纪律问题难以界定,不便监督。比如,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虽说两者之间有区别,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难以界定。基于上述原因,有的地方对组织纪律执行缺少办法,监督缺位,导致软弱涣散、纪律松弛。

三是惩处力度不够。有的党组织对违反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偏重于打招呼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还有的搞“家丑不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给予党纪处分也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该严重警告的给予警告处分,该留党察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开除党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给予党纪处理,惩处的力度小。调研中了解,查处违反组织纪律方面的案件普遍偏少,通常不到立案总数的2%,有的地方和单位近几年来都没有查处一起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有的执行纪律雷声大雨点小,把党的组织纪律看作“稻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不愿、不敢追究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追究领导责任的微乎其微。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党的组织纪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既有社会风气大气候的侵袭,也受党内好人主义小气候的影响;既有组织制度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也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的党组织纪律涣散、治党不严。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党的最大忧患,也是党组织纪律执行不力最根本的原因。有的农村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组织的领导地位弱化,组织纪律涣散,对党内制度法规不能严格执行;有的基层科研站所党组织专注于业务工作,疏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长期不过组织生活,致使有的党员脱离组织无人管无人问,有的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不能早发现、早提醒,甚至欺上瞒下,瞒报、漏报、不报情况严重;有的基层组织任人唯亲,干部提拔任用不公平、不公正,有的为小集团谋利益,甚至出现集体腐败的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各自为政、相互拆台、闹不团结、内耗严重,群众意见建议反映不上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贯彻不下去。这些都导致在执行组织纪律过程中走样、变形,严重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严重影响*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好人主义盛行、缺乏担当精神。有的地方好人主义盛行、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最大“瓶颈”。有的党员干部怕丢选票、怕得罪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不敢或不愿按组织原则、组织程序、组织制度办事,对该请示的事不请示,对该报告的事不报告,任其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有的党员干部对违纪问题,态度不鲜明、消极观望,错误言行听之任之,以好人主义对待是非问题,以感情代替原则,以出卖党性交换个人利益;有的遇上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就回避,缺少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些行为纵容了党内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严重影响了党的生机与活力,损害了党的肌体健康。

三是条款规定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党纪条规是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依据和保障。但是,有的规定过于笼统、原则,影响了党的组织纪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对策建议

党章明确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一定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执行的自觉性。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是增强执行组织纪律自觉性的重要途径。要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级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DS、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深入查找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进行整改。通过组织纪律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真正把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内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执行的操作性。制度建设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的基础。要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必须按程序办,哪些事必须集体研究决策,哪些事必须请示报告,等等,做到有章可循。制定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处理的实施细则,避免一些条款执行不好、一些要求或行为规范没有相应的惩戒制度、一些规定处分档次的使用情形不够清晰,缩减自由裁量空间,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维护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同时,也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变化,及时建立和完善有关党的纪律规定,做到与时俱进。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组织纪律执行的严肃性。监督检查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的重要手段。要定期开展对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纪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前,要重点加强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机制,加大对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力度;督促党组织和单位“一把手”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党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维护好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执行的震慑力。严肃惩处是保证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的关键。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担负起严肃党的组织纪律的政治任务,像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一样,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无论是谁,无论级别多高、功劳多大,只要违反党的组织纪律,都要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真正使党的组织纪律成为全体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自觉遵守的铁的纪律。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多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存在的问题清单二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动的规范,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准则。*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性,并强调全党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更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但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甚至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通过调查发现,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同时,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执行不力,违反组织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以下五个方面:

1、理想信仰缺失,政令不畅。一是信仰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目前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二是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三是个别党员因违纪违法事发,企图外逃。一些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后,不是想到主动向有关机关主动坦白认识错误,而是先想到躲避,逃脱追究,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犯事之先就把自己的妻儿家属移民海外,“裸官”现象并不鲜见。四是个别党员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解不够,编造传播谣言。有些党员干部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五是个别党组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令不畅。有的党员领导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

2、践踏公平民主,目无组织。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是“火箭提拔”,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如近年来连续查处的四起违规提拔案件:常德市石门县30岁的县委副书记刘琼、醴陵市25岁的团市委书记易翔、衡阳市雁峰区毕业四年升副区长的朱松泉、五年换七岗当选湘潭县副县长的徐韬,还有“湘潭神女”湘潭市岳塘区90后发改局副局长王茜等。这些“火箭提拔”的年轻干部都存在违规提拔任用的问题,均被免职,相关责任人都予以了严肃处理。但其背后隐藏的“权力世袭”亦或任人唯亲问题都应值得深思。二是徇私舞弊,破坏公招公平。公开招考本是公平、公开、公正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个别党员干部却因一己私利,钻其中的空子,肆意破坏公平。三是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上不注重素质,只讲求听从其指挥,把个别组织观念淡漠、带动能力不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人列为培养对象。有的党支部为了获取外援,争引资金,乱开口子为外籍投资人员提供入党的机会。四是拉帮结派,非法操控选举。为了在选举中让自己或自己亲近的人当选,个别党员违背组织原则,采取拉帮结派、事前许诺、贿买选票等方式,从事非组织活动。

3、财务管理混乱,贪腐时生。近年来,各级虽然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频频发生,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不少违纪违规行为。一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个别部门单位为部门利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二是虚报套取项目资金,侵占国家财产。虚报套取项目资金是违反财金纪律最常见的问题。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三是巧立名目,滥发各类奖金、补贴。以发放班子成员奖、超任务奖、门面租金提成奖、出勤奖、绩效奖、津补贴、春节值班等各类补助,超标准补贴住房公积金、采购发放工作服等手段违规发放钱物。四是“借鸡生蛋”,利用国有资产为个人谋利。有的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挪用集体资金、国有资产,从事有偿放贷或赌博、炒股等,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利。五是借权谋利,行贿受贿是问题官员最常见的谋私手段。从所查处的具有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件来看,大多存在行贿受贿的违纪问题。

4、工作虚浮不实,自由散漫。当前党员干部中“庸、懒、散”、失职渎职、官僚作派、“索拿卡要”等现象仍是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效能,破坏党政形象的主要问题。一是在位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组织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二是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甚至个人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三是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四是态度粗暴的问题破坏干部形象。个别党员干部对待群众和服务对象不是满腔热忱,而是简单的“动不动、三分钟”,甚至言语相向,对执法对象拳脚相加。

5、生活骄奢淫逸,腐化堕落。部分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对自己放松要求,追求奢华,沉迷享受,生活糜烂。一是道德沦丧,情色腐败。从近几年来我省查处的一些大案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是信念缺失,低级趣味浓厚。“网络反腐”“情妇反腐”,就是这种事例的一个反证。二是精神生活空虚,沉迷黄赌毒。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涉黄涉赌涉毒;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三是假公济私,用公款为个人消费买单。“三公消费”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却屡禁不绝,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驾、私用现象严重,公款旅游现象频发。四是大操大办酒宴。当前违规操办人情宴请之风严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宴敛财的现象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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