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必备(全文完整)

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第1篇厨房人员须持有健康查体证明上岗。厨房人员要积极热情的配合各班教师工作,与所有的教职员工要和睦相处,须服从领导安排,如有异议及时上报。上班时注意个人卫生并穿好工作衣,戴好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必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必备

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 第1篇

厨房人员须持有健康查体证明上岗。

厨房人员要积极热情的配合各班教师工作,与所有的教职员工要和睦相处,须服从领导安排,如有异议及时上报。

上班时注意个人卫生并穿好工作衣,戴好工作帽;
私人物品如衣服、鞋子、手套等物品要按要求存放好,不得影响厨房整齐清洁,甚至厨房卫生达标。

厨房人员值班时禁止私自下串岗、离岗,保证屋内有一人留守;
如有幼儿不慎进入要及时制止并让其回班、若又有幼儿因在厨房内受到任何伤害,班内老师及厨房人员责任各半。

只负责幼儿伙食的加工制作,与供货商不发生任何关系,在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外出购货,包括调料等,缺货提前与负责人联系,由专人负责供应。

每天所进食品全部烧熟煮透,不余留,煮好的菜必须全部分掉,不剩余,不将食堂的任何东西外带留作自用,发现一次立即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如由于卫生引起幼儿及员工中毒现象,要全权由厨房人员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生、熟要分开)。

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烹饪,操作规范。确保食物安全,菜的口感好。每周一餐具消毒到位,并做好记录。

作息时间:早上不能耽误幼儿8:00用早餐,必须等幼儿吃完晚饭后洗好碗筷等餐具及本职工作都完成后方可下班,中途有很特殊的事情须外出或打接电话必须与管理者或园长室请假。

切配、烧煮菜肴时仔细观察菜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负责人反映,保证菜的质量。如由人为浪费现象造成食物腐烂等,须按原价赔偿并外加按制度处理罚款。

要全权负责及时保证幼儿饮水量,在下班前须为幼儿备好次日的水量,如因供水不足耽误幼儿正常的饮水量要按制度处理罚款。

厨房备餐间的所有物品均要爱惜使用,人为原因损坏须按照原价赔偿,如消毒柜里一定要擦干,冰箱冰柜及时清理等。

要随时配合园内对饮食的逐步调查无条件地按园内要求给幼儿变换食谱。

保证厨房地面、墙壁及所有台面等等的清洁卫生,按要求做好每时每刻的盆、筐等物品的对扣摆放,随时迎接卫生防疫站及有关部门的临检,如若不合格由厨房人员负全责;
要做到每餐留样48小时并对食物留样做好记录。

注意节约能源,做好下班前的清理和安检工作,如煤气、风扇、电源、水源开关等,若因检查不慎导致安全事件有厨房人员负全责。

以上制度即日起执行,如有遗漏随时补充!

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 第2篇

园长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健全、调整食堂管理工作的条例,完善食堂管理的网络。

总务主任是园长组织领导后勤事务工作的`助手,负责食堂日常工作的管理,组织食堂人员学习,保证按时保质、保量、保洁的供应师生的.午餐、开水。

每月组织营养员学习有关幼儿营养、卫生保舰食品安全的知识和烹调知识,巩固食堂营养员的专业思想,提高营养员的烹调技能。经常听取教师及家长的意见,提高服务的质量。

平时对食堂人员进行防火知识的教育与宣传,增强食堂人员的防火意识,重视防火工作,备好防火器材。平时做到随手开关液化气,规范使用电热开水箱。

食堂要严格把好验收关,不购进、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好饮食卫生工作。

食堂人员要做好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周对食堂环境及营养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提高食堂的工作效率,保证食堂整洁,操作规范。

食堂餐具要做到专人专管,不准私自出租出借。平时做到一餐一消毒,消毒完毕及时放入密封间及消毒后的专用柜子。

食堂设备要认真保养,及时维修,确保食堂正常运转。

食堂人员要定时进行体检,注意个人卫生。每天早晨量好体温,并口述无身体不适,无腹泻等异常情况。在身体正常的情况下才能上岗。

*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 从业人员培训

1) 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 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 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1 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3 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4 设备及工具、操作人员手部消毒要求:

1)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

2) 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3) 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4) 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 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5 留样要求

1) 凡幼儿集体食用的食品均应留样。

2)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6 记录管理

1) 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2)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3) 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

4) 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

* 食堂内设施、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食品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具,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不与食品接触的设备与工具的构造,也应易于保持清洁。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卫生要求

1) 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 餐用具应有专用的清洗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 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 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卫生要求。

1) 加工经营场所设按规定设置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

2) 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采光照明设施卫生要求: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处理区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ux,其它场所不应低于110lux。光源应不至于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废弃物暂存设施卫生要求。

1) 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

2) 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

3) 在加工经营场所外适当地点宜设置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其结构应密闭,能防止害虫进入、孳生且不污染环境。

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 第3篇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四、配餐制度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九、食品供应制度

十、食品留样制度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十四、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十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十七、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十八、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 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九、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十、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十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十四、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 (5330397)、区妇幼保健站(2391233)、疾控中心(5501108)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5400866)。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

(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十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七、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 48小时留样工作

十八、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 第4篇

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幼儿餐饮工作的规定,安排和调配炊事人员的岗位分工,在园长的领导下,对食堂的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组织炊事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及技术比武的方法,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增加饭菜的花色品种,提高幼儿园膳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组织保健员、会计、炊事员及伙委会成员制订幼儿园膳食工作计划和幼儿每周食谱,做到科学搭配、营养全面;
监督检查有关人员的营养计算和伙食资料的保管存档工作,定期进行膳食调查,全面掌握幼儿膳食情况。

四、坚持周三说食谱例会,促使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达到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促进工作的良性循环。

五、对食堂各岗位的工作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严把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关,坚决杜绝食物中毒。

六、经常听取教职工及广大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食堂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七、负责食堂人员每年一度的考绩、考核工作。

八、负责食堂的各项安全工作。

炊事班长岗位职责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在园长的领导下,对食堂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

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上请下达,协助园领导做好食堂工作,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同志们的知心人,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充分调动班组人员的积极性,协调好个人与班级、班级与班吉、班级与全园的关系,争先创优,使炊事班成为团结协作的集体。

四、负责班组成员的具体分工,职责到人,使班组各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积极向上,凝聚力强。

五、结合幼儿园的园务计划和工作安排,带领带领班组成员认真杆秤领导叫班的各项任务,争取优异成绩。

六、每周两次到各班了解各班幼儿进餐情况,广泛争取大家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开好炊事班会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七、带领大家做好班组的各项卫生工作。

八、做好班组财产物资的登记、保管、清理工作,保证财产不流失。

九、带领大家树立班组事情自己做的工作意识,不等不靠独立完成班组工作。

十、每月底和保管员一起负责库房物品的盘点工作。

十一、带领班组成员认真完成各项报表的填制工作,做到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制度 第5篇

严格服从幼儿园管理,听从园领导的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把好食品采购的卫生关和数量关,按食谱要求采购必备的新鲜的原材料,及时供应伙房园需物品;采购物品如数交专人验收入库,及时据实报销单据;

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餐具用具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生熟食品妥善存放,生熟用具严格分开,杜绝食品中毒事故;

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的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便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坚持按食谱以科学的加工烹饪方法制作膳食,力求达到色香味美,主副食品软硬、精细适合不同年龄儿童;

严格遵守开饭时间,按年龄班人数分配膳食和餐具;并依据不同气候提供温度适宜的膳食;

负责厨房的环境卫生及灭 “四害”工作。定期清扫消毒、放置灭害药品,保证食物、餐具用具不受污染;

爱护厨房的设施设备,进行文明操作,掌握其性能,正确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洗手、勤剪指甲,上班戴工作帽、穿工作服,操作前用肥皂洗手,工作时不准涂指甲油、不戴手饰;

精打细算,做好伙食费的核算,保证收支平衡,避免浪费。每月派代表参与园园内膳委会的讨论,定期研究幼儿膳食情况,提高幼儿膳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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