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体会(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体会(全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体会(全文)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体会3篇

第1篇: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体会

信访工作标语,《信访条例》宣传月标语

1、深入贯彻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

2、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3、学习宣传《信访条例》,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4、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5、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6、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7、信访人对各级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分别向这些机关提出

8、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9、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建立高效有序的信访工作秩序

10、《信访条例》是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法律保障

11、遵守法律、维护信访秩序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12、信访人走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必然要求

14、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到有关机关设立和指定的接待场所

15、信访事项的提出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16、信访过程中禁止在国家机关办公场地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17、依照《信访条例》提出信访事项,依法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18、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19、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

第2篇: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体会

信访工作标语,《信访条例》宣传月标语

信访工作标语,《信访条例》宣传月标语

、深入贯彻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

2、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3、学习宣传《信访条例》,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4、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5、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6、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信访秩序

7、信访人对各级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分别向这些机关提出

8、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9、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建立高效有序的信访工作秩序

10、《信访条例》是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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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法律、维护信访秩序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1

2、信访人走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1

3、建立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必然要求

1

4、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到有关机关设立和指定的接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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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访事项的提出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诬告陷害他人

1

6、信访过程中禁止在国家机关办公场地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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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照《信访条例》提出信访事项,依法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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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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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法有序信访 合理表达诉求

附送:

信贷人员年终总结范文

信贷人员年终总结范文

一年来,本人认真贯彻国务院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学习江总书记 七一 重要讲话精神和六中全会精神,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坚持为 三农 服务的宗旨,根据人行和上级联社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带领员工开展各项工作。

一、 本人能够认真学习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学习有关信用社业务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加强自身廉洁自律教育,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同时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员工业务习,加强员工廉洁自律教育,法律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使本社各项工作遵章依法运行。

二、 努力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不仅按照上级规定的执行,同时又能根据本社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准则和业务考核办法,做到工作有制约,又有相互促进,达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又取得一定的效益。

三、 工作方面:

1、根据本社区域的经济特点,及时抓好存款组织工作,做到全员有任务,全员齐抓吸储存款。今年前三个季度,存款年增数稳居全区第一。

2、及时抓好 清非 化险和收息工作。年初做好 清非 总布署、总动员,根据季节性收入情况及时落实清收工作,并于对虾收入旺季组织了 百日清非 大行动,不良贷款得到了有效控制,效益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 效益业绩方面:

年底存款余额7430万元,净增额324万元,完成计划的8

5.3%,各项贷款余额5696万元,增加129万元,存贷7

6.66%,控制在合理比例之内;不良贷款余额2735万元,下降16万元,占比48%,下降

1.4个百分点;利润帐面数为2

5.2万元,完成计划的347%.

五、 不足方面:

本人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不高,业务发展缓慢,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清收速度缓慢, 两呆 贷款上升,潜在风险加大,有超比例贷款企业四户,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账面273万元的亏损额,办公条件,防范设施及员工生活条件、工作环境没有改善。

六、 改进措施:

加强自身的业务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大 清非 力度,尤其是清收 两呆 贷款,努力扎实支持 三农 贷款,压缩大额超比例贷款,增收节支,提高经营效益,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贷款抵补率,尽快降低和化解风险。

第3篇: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体会

信访条例学习体会

许允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
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
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 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  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
    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
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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